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共筑校园安全防线

作者:仙岳小学时间:2020-12-09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培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思维,12月4日下午,我校特邀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李津津高级检察官进校园,为全体教师带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共筑校园安全防线”的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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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一个法律监督文书,旨在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由检察机关和学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

人物简介

李津津,女,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女童保护厦门团队志愿者讲师,“未未同鹭人”讲师团讲师。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全省未检业务能手。曾获厦门市三八红旗手、厦门市优秀妇女等荣誉称号。

活动中,李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校园侵害犯罪典型案例,深入解读“一号检察建议”,分析案例背后的原因和相关法律知识,为全体老师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宣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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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检察官强调,老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希望老师们能够秉持“萌芽介入”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关心关爱学生,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当“孩子们的守护神”,共同守护祖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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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副校长针对这场法律讲座做了小结,老师们也深有体会,纷纷表示日后在一线教学中将依法从教,严于律己,乐教善教,不断提高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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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1月,李检察官也以视频的形式,为我校全体学生带来讲座,孩子们也感受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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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兴彬:看完性侵害的讲座,我深受启发。近年来,谈到性侵害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有被侵害的可能。危险常潜在我们的周围,遇到危险时的应急方法是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的知识。而今天这个讲座也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到了性侵害的危险。性侵害如同一个恶魔,时时刻刻都要提防。青少年遇到危险,要学会说不,并及时告知家长、老师,这是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好办法。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

李振熙:我们是祖国的“小花小草”,为了保护这些“小花小草”,学校组织我们看了一堂《儿童防性侵讲座》。首先,我们明确了最重要的一点:自己的隐私部位不能让别人触碰,我们也不能去触摸别人的隐私部位。我觉得,也许这样的事发生的概率少之又少,但是人们常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要时刻准备着面对这些问题。如果有一天遇到了这种事,就要用老师教我们的方法:学会拒绝。别人要触碰你的隐私部位或做让你觉得不舒服的事时,勇敢大声说不!如果对方不听,就要以生命安全为主,不要让坏人急眼了,因为如果坏人恼羞成怒,我们就很有可能受到生命上的威胁。事后再告诉自己信任的长辈。只有学会自我保护,我们才能像夏花一样绚烂、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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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系列活动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我校也将继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呵护仙岳娃们健康成长!

撰稿:王敏敏

摄影:刘静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