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六幼儿园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作者:时间:2024-03-05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六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保育员 1,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安意识强,能够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1.受过保育专业培训,有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或劳动部门认定的《保育员资格证书》;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3.持有健康证且无任何传染疾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填《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并将个人学历证书、教师(保育员)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一起发送至邮箱(39007612@QQ.com),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8日

咨询电话:19959266133(人事老师)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六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园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及《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及经费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5】25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六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第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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