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石亭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作者:时间:2024-02-27点击数:

厦门市石亭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思明区教育局关于严格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及经费管理的文件要求,厦门市石亭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岗位描述

辅助岗:保育员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

4. 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

(二)资格条件:

1.受过保育专业培训,有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或劳动部门认定的保育员资格证书;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持有健康证且无任何传染疾病。                              4.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考虑愿意承担幼儿园交予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243月份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www.xmsmedu.cn)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联系:老师邮箱:337220977@qq.com

现场报名: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时间:202431—2024331
咨询方式:老师QQ33722097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石亭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园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考试办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www.xmsmedu.cn)对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石亭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及《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及经费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5】25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厦门市石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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