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关于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作者:一中思明分校时间:2025-09-08点击数: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

关于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技岗:会计1人;图书管理员1人;

二、具体要求:

(一)会计

    1.工作职责:

    (1)事业单位日常财务核算、会计凭证、税务工作审核等学校常规事务性工作;

    (2)财务审核,协调对外审计、提供所需财会资料;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及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备廉洁自律及保密纪律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财务或会计等专业毕业,4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资格证书;

    (4)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特别是Excel函数的运用及各类财务软件的使用;

    (5)熟悉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具备较强的公文解读能力,遵循岗位保密原则;

    (6)熟悉会计与报账工作基本流程,能做好日常财务票据、凭证归档与管理。能胜任报账工作,具有财产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

    1.工作职责:

    (1)负责图书的借阅、归还、续借等日常流通工作,严格执行借阅制度,确保流程规范有序;定期对馆藏图书进行整理、分类、上架及清点工作,及时修复破损书籍,优化馆藏布局,保障图书资源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2)协助完成图书馆各项阅读推广活动及逸思论坛的策划与组织实施,创新活动形式,激发参与者兴趣。

    (3)承担图书馆的新闻宣传工作,熟练运用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进行阅读推广,提升图书馆影响力。

    (4)具备独立开设语文阅读课的能力,参与图书馆学生阅读课的管理工作,协助走进课堂开展阅读教学活动,根据学生特点设计课程内容,引导学生掌握阅读方法、培养阅读习惯。

    (5)协助管理学校胶印室,确保胶印工作的顺利开展。

    (6)积极配合做好图书馆的重要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7)负责学校教材征订工作。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备廉洁自律及保密纪律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4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图书资料系列职称或初中语文及以上资格证书,图书馆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具备组织学生阅读活动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实施力,有良好的服务教学意识。

    (5)熟悉图书馆管理业务,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及文字写作工地,熟练掌握文献信息检索技能,熟悉图书馆智能化设备的运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25年9月8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www.xmsmedu.cn)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以《 岗位+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以下邮箱: xmyzsmfx@163.com。

    3.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增加笔试内容,具体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笔(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素养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教师岗位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www.xmsmedu.cn)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二)本招聘启事由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负责解释。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

2025年9月8日